信用评估报告(实用7篇)

时间:2023-10-30 08:29:17 admin 蝼蚁资料

信用评估报告 第1篇

(一)为强化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法规安全科,负责日常协调和资料收集上报。我们主要抓好政务诚信、工程建设、运输服务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重点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全面落实“双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制度。做到及时、有效、准确的公示,全面梳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目录清单,通过云南省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双公示”信息,20xx年第一季度共归集“双公示”数据90条,其中:行政许可39条、行政处罚51条。

信用评估报告 第2篇

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要求高,难度大,需要充分调动全行业力量,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形成和壮大持续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合力。我们将进一步在行业内外大力弘扬诚信文化,推动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并加强与其他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学习先进经验,加快推进步伐,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下步主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大力推进信用信息公开公示。结合机构改革,更新完善行政处罚目录,依托信用网站,严格落实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结果7天内公示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公示率达100%,实现信息公示归集“全覆盖、零遗漏”。

(二)建立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做好道路运输领域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工作,完善“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和联合奖惩制度,切实发挥信用评级作用。

(三)科学规划交通运输网络。在全力推进重点交通项目建设的同时,咬定工作目标加快实施通公交的配套工程和通公交乡道拓宽工程,在“四好农村路”和“镇村公交示范县”创建中完善农村交通综合服务站、候车亭和招呼站的建设,加快县道升级改造、做好生命防护工程。一是推进农村(桥梁)建设,二是提高农村公路管养水平,三是开展产业示范路、文明示范路建设。

(四)大力促进交通高效发展。积极探索,勇于实践,用创新的思路破解发展难题,保障乡镇综合运输管理、公路养护以及运输源头管理取得突破性进展,实现交通运输行业平稳较快发展。

1.强化对客运企业的管理,监督企业开展好营运车辆的管理工作,指导客运企业定期开展驾驶员安全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升服务意识。

2.坚持规划引导发展,加强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加快推进镇村公交实施步伐,促进各种方式的交通运输有机衔接,充分发挥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整体效能。

3.调整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打造新的物流平台,积极探索发展壮大货运物流业,盘活城乡物流资源,促进城乡货物流通,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4.加大违规运营车辆的打击力度,对那些恶意超限、不服从管理的经营者,将不断加大处罚和管理力度,切实维护运输市场秩序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

5.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围绕诚信标准加强工程招投标监管,严格工程施工过程监管,做好项目施工和监理信用评价工作。完善农村公路养护制度,落实养护责任,加强养护人员诚信管理,提高公路养护水平。建立健全施工和监理单位信用档案制度,确保工程建设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扎实开展。

按照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xx年上半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的通知》(呼社信办〔20xx〕38号)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认真落实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信用度,对外树立司法行政新形象,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20xx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及下半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信用评估报告 第3篇

(一)制度完善,组织健全。4月份我局召开党组会重新进行了科室分工,行政审批办负责我局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随后重新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相关科室为成员的市司法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审批办,全面负责我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推进落实。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印发了《呼和浩特市司法局20xx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细化为10项具体工作,分别明确了牵头科室、配合科室和完成时限。结合司法行政实际工作制定了《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工作承诺制度》、《呼和浩特市律师行业信用信息制度(试行)》和《呼和浩特市司法鉴定承诺制度》。

(二)注重创新,突出特色。在对我市九个旗县区836个村居社区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服务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律师事务所与我市1162家村(社区)进行帮扶,截至目前已经帮扶了1129家,占全体的96%。为了加强管理,截至目前共有75家律师事务所和3家公证处建立了诚信档案。

(四)加强报送,做好日常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信用呼和浩特“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关于按时报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的通知》请各科室于每月15日,30日向局审批办报每半个月的工作开展情况,未及时报送的科室在第二个月作出书面说明,说明未报送的原因。20xx年截至目前,我局报送法人行政许可50条,个人行政许可206条,行政处罚无数据。按时完成了《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普查表》填报工作,我局《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普查表》涉及司法考试、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援助和法制宣传,并于5月29日接受了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督查。7月20日,我局分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副局长和局审批办负责人参加了《呼和浩特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暨信用信息目录及数据征集培训》为下一步信用数据征集做准备。

信用评估报告 第4篇

为强化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成立交通运输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由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机关各股室负责人担任,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和资料收集上报。我们主要抓好政务诚信、工程建设、运输服务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重点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一)政务诚信领域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本着先易后难、简便易行、科学实用的原则,制定责任主体行为诚信标准。比如:对交通运输行业各方主体在执行法定程序、招投标交易、合同签订履行、业主工程款支付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应达到的最基本信用要求。主要强调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带动全行业树立诚信意识、提高诚信水平。我们通过政务信息平台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执法公开、处罚公开等一系列公开制度,依法做到行_力全部网上公开透明、阳光运行,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9月选派3名业务精、素质高的工作人员正式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窗口。

(二)工程建设领域

1.规范公路工程建设领域信用建设。明确了交通运输工程项目招投标、施工、监理、农村公路公路养护等关键环节的信用建设,强调了对基本信用信息和第三方信用评价结果的运用。

2.强化制度执行,建立健全诚信体系。深入推进公示制、承诺制、责任制和问责制四项制度的落实。一是严格管控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使用,坚持收支两条线;二是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执行《_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规定,着重解决建设工程存在的质量、安全薄弱环节;三是规范招投标。加强对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监管,把招投标行为公开透明,防止出现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严把竣工验收关。严格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与《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竣工审查验收,凡是达不到标准的,我们一律不予竣工备案,不允许交付使用;五是按照县纪委监委工作要求,全面抓好建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六是严格监管,建立统一、开放、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七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的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三)运输服务领域

主要是围绕旅客运输(含城市公交运输)、货物运输、出租车运输,运输站场与、机动车维修业、驾驶员培训以及相关服务机构等重点方向,着力提高企业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的自律意识,提升为人民服务的能力水平。

1.积极做好疫情期间道路运输诚信服务工作。一是疫情初期,在全县客运车辆全面停运的情况下,为解决县内因春节假期结束后急需返岗投入一线工作的部分人员外出需求,按防疫要求和安全防控规范开通的至南昌西客站、昌北机场临时专用客运班线。至2月28日春运结束,特殊班线共发班175班次,运送旅客2720人次,其中南昌西客站2400人次,昌北机场320人次。该做法得到了省、市高度肯定,卫视、日报等媒体先后进行了宣传报道。二是加大排查力度。共排查局宿舍楼38户住户、责任区137户住户,未发现异常。三是执法大队上路进行了为期6天的宣传和劝导,对过往车辆散发疫情防控告示500余份,耐心劝导车主在非常时期尽量减少外出,做好安全防护。四是积极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对复工复产企业有运输需求的,客运企业安排车辆实行点对点、一站式服务,采用“专人、专车、专厂、专线”方式,直接将企业员工和务工人员送至企业。共组织35名务工人员前往外地务工,接送抚州、樟树36各务工人员来县工业园务工。

2.加强考核,开展企业诚信体系评价。一是严格落实车辆动态第三方监控。根据每月市运管局《关于道路运输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监测情况的通报》,对被通报的运输企业和车辆驾驶员采取了限期整治和罚款、停运等处罚措施,并分别在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和车辆《道路运输证》违章记录栏中记录。记录次数达3次将被列入“黑名单”。今年以来,共下发企业整改通知书19份,对60辆违章车辆给予停运处罚,对9名超速报警排名前十的驾驶员分别给予罚款3000元处罚。二是开展运输企业诚信考核。诚信考核工作一年一次,通过“省道路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来实施,由系统实时采集信用信息,录入信息主要是日常工作检查结果、外省抄告的违章信息、有关部门对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奖惩情况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录入的信用信息随时向公众开放,接受社会监督,考核的结果必须公示,并向省、部信用信息平台推送。建立与公安交警、市监、应急等部门诚信信息共享机制。

3.有序规范运输市场。一是多次联合公安交警、公路路政等多部门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确保交通出行安全、畅通、有序,今年以来共查处非法营运车辆7辆。二是公众出行更方便快捷。加快推进镇村公交建设,通过新增、延伸、定制等方式完善镇村公交线路,实现行政村通班车率达100%,出台并实施了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区公交车。高考期间江南出行分公司自发成立高考“爱心车队”为考生提供免费接送服务,共免费接送考生300余人次。三是窗口服务更规范温馨。要求选派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做到态度要和蔼、举止要文明、服务要高效,要为每一位前来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政策咨询的人员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服务。办理业务“只跑一次”或“一次不跑”在政务网上办理。在客运站点推行温馨服务岗,为旅客免费提供茶水、针线包、晕车药和相关咨询,及时受理站内旅客投诉,切实维护旅客合法权益。

信用评估报告 第5篇

1.信用档案录入工作相对滞后,痕迹资料管理有待加强。明确了责任股室和责任人,但因部门工作任务繁重、冗杂,政务诚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痕迹资料收集和完善上有所欠缺,部分材料不很齐全。

2.运输市场有待进一步规范。随着县城区的扩大,现有的公交线路、公交车辆不能完全满足全县居民的出行需求,城区内“黑出租”等非法载客现象仍然存在,扰乱了客运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虽然多次联合_门开展集中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非法营运现象依然屡禁不止。

信用评估报告 第6篇

为切实落实好守信便利工作,我局在分散式风电项目核准中率先实行项目核准“容缺承诺制”,制定《关于分散式风电项目容缺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信誉良好的项目单位仅需提供四项核心申报材料(自然资源部门用地预审意见、环保部门支持性意见、项目申请报告、承诺书),通过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向我局申请核准;项目单位在核准文件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补齐常规核准所需的材料即可,极大方便了项目单位,利于项目落地。

一、持续实施失信联合惩戒。依托交通综合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准确录入超限运输案件信息,精准实施“一超四罚”惩戒。为推进“信用交通”创建工作,积极开展交通运输行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大力倡导诚信道德规范,弘扬诚信文化。

二、推动完善实名登记制度。积极排查辖区“两客一危”、公交、出租、重点隐患路段安全隐患,严禁企业聘用无从业资格人员上岗作业,严格督促客运站落实实名制和出站车辆安全检查等制度要求;开展物流安全联合检查,对企业履行备案手续、货物托运人实名登记、托运货物开箱验视、视频监管覆盖比例等情况进行检查,坚决杜绝任何违禁品进入物流渠道,确保我县货运物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加强宣传营造诚信氛围。大力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诚信兴商宣传月”。以日常道路巡查为契机,在国道G355线、省道S318线等辖区内主要干线公路和人流相对较大的乡镇显要路段,向过往行人和车辆发放宣传材料;利用公告栏、LED屏幕张贴播放信用交通宣传标语,宣传国家社会信用系统建设政策文件和交通运输信用相关政策要求,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信用建设氛围。

四、按照《福建省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试行)》、20xx版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20xx)和《福建省运输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新版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有关意见的通知》(闽运管车辆〔2015〕5号)的要求,每年对我县辖区内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且经营期限满一年以上的机动车维修业户开展质量信誉考核,对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企业,应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届满仍不符合要求的,依照《道路运输条例》及配套规章和《福建省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进行处理。发现维修企业存在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机动车、擅自改装机动车或签发虚假维修出厂合格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且情节严重的,予以移交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处罚。

五、根据《福建省运输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等两项国家标准要求,每年对我县辖区内取得《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的驾驶员培训机构开展信誉考核,公平、公正地对每家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情况做出评价。根据《漳州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黑名单”管理制度(试行)》(漳运管培训[2016]27号)文件规定,将教学行为不规范、服务态度恶劣、违规施教行为、缺乏职业道德、不诚实守信、不遵章守法的教练员列入“黑名单”,强化行业监管,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练员队伍整体素质。

六、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和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实施细则》(闽交运安[2010]93号)有关要求,对我县境内客运企业开展经营资质核查工作,对道路客运企业的经营范围、客运车辆技术条件、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严格把关、审查,进一步加强经营资质管理。

七、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漳州市交通局转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福建省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漳交运安〔2010〕52号)文件要求,对辖区内普通货运企业和危货运输企业开展信誉考核工作,对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评价

八、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规定:“省际、市际客运班线的经营者或者其委托的售票单位、起讫点和中途停靠站点客运站,应当实行客票实名售票和实名查验(以下统称实名制管理)。其他客运班线及客运站实行实名制管理的范围,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我县对市际以上客运班线实行实名制售票,要求旅客凭有效身份证件购票,凭票乘车。

九、根据《反恐法》规定:“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应当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依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对禁止运输、寄递,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客户拒绝安全查验的物品,不得运输、寄递。”我县货物运输企业要求托运物品必须实名制,严格执行托运人身份信息、物品信息登记制度,按规定比例对托运物品进行抽检抽查,配合_门对重大活动期间发往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特殊场所的货物进行拆包验视。

根据《202#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要求,把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人民满意交通的重要途径,切实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强基础、补短板,进一步完善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促进经营者遵章守法、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推进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升交通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信用评估报告 第7篇

虽然上半年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是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下半年我们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信用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宣传工作,部门开展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行业宣传活动没有与诚信建设结合起来宣传,宣传方式单一,宣传机制不健全。

(二)继续加强我局的双公示报送工作。进一步落实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双公示”,建立畅通的信息发布流程,保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及时、准确录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按照通知要求,我镇认真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